研究生如有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,可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后、一个月内参加补考。
(1)申请补考研究生填写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课程补考申请表》,需经培养办公室签字同意;
(2)根据培养办公室考试安排,研究生参加课程补考;
(3)研究生如补考合格,成绩按60分记载,并注明系补考成绩;补考不及格者,不能授予硕士学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