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生如有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,可申请重修。
(1)申请重修研究生填写《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》,经培养办公室签字同意,并告知课程授课教师;
(2)根据培养办公室课程安排,研究生参加课程重修;
(3)一门课程原则上只允许重修一次,课程成绩按重修后的实际分数登记。补考不及格的课程不能重修。